欠账还钱,天经地义,可家住定远县的谢某在定远农商银行的贷款到期、并经定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仍东躲西藏拒不履行还款义务。6月27日,经定远农商银行申请,定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雷霆出击,依法将其司法拘留。在法律的威慑下,谢某在拘留所内与我行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已主动履行完毕,该案顺利执结。
2015年8月,被执行人谢某在定远农商银行贷款5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但该笔贷款到期后,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要,谢某一直未偿还该笔借款,无奈之下将谢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谢某偿还银行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谢某仍拒不履行判决,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谢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要求被执行人限期履行判决和报告自己的财产状况,但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既未履行判决也未报告财产情况,而是采取躲避的方式与执行人员玩起“躲猫猫“”,拖延执行判决,案件一度停滞不前。
6月27日,银行工作人员先期查探到被执行人谢某的行踪后,立刻与定远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执行局派出4名执行干警果断出击,依法将谢某司法拘留15日。在看守所的谢某终于认识到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6月28日,谢某家属将执行款交到了法院账户,并负担该案的诉讼费和执行费。该院在对其批评教育后也决定予以提前解除拘留。(定远农商银行 李守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