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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与滁州仲裁委员会在天长联合召开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仲裁工作座谈会
发布日期: 2020-9-28 17:28:01     浏览人次: 3741    

9月16日,市银行业协会与滁州仲裁委员会以以仲裁方式解决银行业金融纠纷为主题在天长农商行六楼会议室联合召开了银行业金融仲裁工作座谈会,座谈会就银行业如何运用仲裁优势解决银行业金融纠纷进行集中探讨。天长市各银行单位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滁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滁州仲裁委秘书处秘书长尚昌虎,滁州市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黄连祥、滁州银保监分局天长监管组组长张志同、滁州仲裁委秘书处综合科副科长龚道云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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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由滁州市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黄连祥主持。黄连祥会长表示滁州市政府、滁州仲裁委和银行业监管部门高度重视金融仲裁工作。但长期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维权方面更多习惯于运用诉讼手段解决银行与银行、银行与客户之间的金融纠纷。而天长市银行业在我市一直占据着重要位置,相比较其他县市,机构多、资产大,同样,存在的纠纷也较多,正是由于其环境的特殊性,决定了金融业必须探寻多渠道解决金融纠纷机制建设问题。以仲裁方式解决银行业金融纠纷已经成为银行业不二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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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滁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滁州仲裁委秘书长尚昌虎向参会人员详细了介绍了滁仲组建与近年的发展情况和滁州仲裁委金融仲裁院的组成和运行模式,并以此为出发点向参会人员普及了仲裁法律知识。尚昌虎秘书长特别从国家、政府层面对金融仲裁工作进行了解读,并就成立后开展的主要工作以及金融仲裁知识进行了介绍和辅导。座谈会上,协会各会员单位纷纷发言,不少商业银行表示,商业银行的资产保全方式单一,只知道采取诉讼和清收方式,对仲裁的概念还相对陌生,合同制式文本缺失仲裁选项。不了解仲裁流程,不知道什么是仲裁,什么案例可以仲裁,仲裁与诉讼比较,带给商业银行的优势是什么,亟需对仲裁方面开展培训学习。

滁州银保监分局天长监管组组长张志同最后就如何推行并运用仲裁方式解决金融纠纷,对该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几点建议和要求:一、转变观念,增强仲裁法律意识,逐步提高运用仲裁机制解决金融法律纠纷的自觉性。二、规范金融合同文本,明确仲裁条款,逐步将仲裁法律制度落到实处。三、金融机构要切实支持金融仲裁工作,推荐金融业各类专家参加仲裁工作。四、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发挥仲裁作用。(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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