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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通知:ETC用户可绑定既有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账户
发布日期: 2019-6-6 11:49:57     浏览人次: 1990    

交通部通知

ETC用户可绑定既有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账户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多项工作举措,积极推动ETC安装使用,为撤销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创造条件。 
  《通知》提出,全面实施ETC车载装置免费安装,并增加安装服务网点。按照计划,到2019年底,各省(区、市)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通知》还明确,将加大ETC车辆通行优惠力度。从2019年7月1日起,严格落实对ETC用户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并实现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无差别基本优惠;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优化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加大对ETC用户的优惠力度;鼓励发行机构建立ETC用户积分机制,给予ETC客户权益专享、礼品兑换等多种形式优惠。 
  此外,还将优化ETC产品服务。停止发行储值卡,根据客户需求,将既有储值卡转换为记账卡。鼓励金融、保险、第三方保理机构和大型物流运输企业,为货车用户提供资金兜底和信用授权。优化银行账户绑定,允许ETC用户绑定既有银行账户以及第三方支付账户。鼓励具备能力的发行机构,按照统一规则开展异地发行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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