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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通知:开展银行违规涉企服务收费专项治理
发布日期: 2019-6-19 11:51:00     浏览人次: 1882    

银保监会通知

开展银行违规涉企服务收费专项治理

  日前,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银行违规涉企服务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自6月起开展银行违规涉企服务收费专项治理工作。 
  据悉,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要点主要分为:收费行为规范、价格信息披露、内部管理程序等几类。 
  在收费行为规范方面,检查要点包括:以贷转存或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或浮利收费;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笼统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转嫁中间服务成本;违规收取市场调节价服务费用情况;只收费不服务或其他质价不符行为;落实优惠政策减免费用情况等。 
  其中,以贷转存或存贷挂钩指的是,未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存在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行为。检查中将关注银行是否将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严格分离,是否存在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以贷收费或浮利收费,则聚焦于银行是否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进而收取费用;是否遵循利费分离原则,严格区分收息和收费业务;是否存在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变相提高利率。 
  此外,是否存在转嫁中间服务成本情况,也是本轮检查要点。需关注银行是否将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在价格信息披露方面,检查要点包括:银行是否在营业场所、网站主页的醒目位置,及时、准确公示服务价格目录,列明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适用对象等内容。 
  在内部管理程序方面,将检查银行是否指定一个部门牵头负责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并建立了服务价格内部审批制度;是否建立了明确的价格行为违规问责机制和内部处罚措施;是否建立了服务价格投诉管理制度等。 
  根据《通知》,一方面,各银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机构自查,各银行机构的上级机构要对下级机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自查范围包括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末期间办理的各类涉企服务收费业务,以及2019年3月末仍在开展的各类涉企服务收费业务,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追溯或延伸。 
  另一方面,各银保监局应在辖内银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监管抽查。各银保监局应根据问题导向,结合日常监管和舆情信息,在辖内至少选择3家属地监管银行机构进行抽查,其中至少1家为地方法人银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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