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发布外资“鼓励目录”
7大领域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
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等领域
为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促进外资优化区域布局,更好地发挥外资在我国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结构优化中的积极作用。日前,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月30日起,外资进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文化、增值电信、农业、采矿业、制造业等七大领域限制将进一步放宽或取消。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本次修订进一步精简了负面清单,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措施减至40条,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一是较大幅度增加鼓励外商投资领域。《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总条目1108条,其中全国目录415条,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67条、修改45条;中西部目录693条,与2017版相比增加54条、修改165条。进一步拓展鼓励外商投资领域。
二是鼓励外资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全国目录新增或修改条目80%以上属于制造业范畴,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在电子信息产业,新增5G核心元组件、集成电路用刻蚀机、芯片封装设备、云计算设备等条目。在装备制造业,新增或修改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等条目。在现代医药产业,新增细胞治疗药物关键原材料、大规模细胞培养产品等条目。在新材料产业,新增或修改航空航天新材料、单晶硅、大硅片等条目。
三是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全国目录继续加大生产性服务业开放发展支持力度,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在商务服务领域,新增或修改工程咨询、会计、税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条目。在商贸流通领域,新增或修改冷链物流、电子商务、铁路专用线等条目。在技术服务领域,新增人工智能、清洁生产、碳捕集、循环经济等条目。四是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中西部目录进一步增加了劳动密集型、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和配套设施条目,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