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详细内容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关于做好续贷工作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9-25 16:50:55     浏览人次: 76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续贷工作,切实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续贷工作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共七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将续贷范围从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有真实融资需求,同时存在临时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均可申请续贷支持。二是明确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农户经营性贷款等均可以续期。三是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至中型企业,期限暂定为三年。四是优化风险分类标准,对依法合规、持续经营、信用良好,无欠息逃废债等不良行为企业,贷款办理续期时,不因续贷单独下调风险分类。五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续贷尽职免责相关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切实为信贷人员松绑减负。

发布实施《通知》是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压力的重要举措,将对企业畅通产供销循环、维持正常经营、扩大经营规模起到积极作用。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加强督促指导,持续推动续贷政策的落实落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续贷工作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

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governmentDetail.html?docId=1180101&itemId=861&generaltype=1

文章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字体: ] [打印] [关闭]

网站首页 | 关于协会 | 协会动态 | 自律维权 | 社会责任 | 员工风采 | 法律法规
滁州市银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1 Chuzhou Banking Associ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地址:滁州市凤凰东路476号  电话:0550-3078601  邮箱:czbanker@163.com
      皖ICP备12018106号
皖公网安备 34110202000215号